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盖章):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盖章):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478991551
传真:
邮编:116600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 31 号-5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
建设地点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 31 号-5 | ||||
主要 产品名称 | 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大型轴承滚动体(万能线) | ||||
设计 生产能力 | 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50万个/a;大型轴承滚动体(万能线)10万个/a | ||||
实际 生产能力 | 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50万个/a;大型轴承滚动体(万能线)10万个/a | ||||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 2023.04 | 开工建设 时间 | 2023.7 | ||
调试时间 | 2024.7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4.8.13~2024.8.14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英瀚(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 ||
投资 总概算 | 8000万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80万元 | 比例 | 1% |
总概算 | 8000万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35万元 | 比例 | 0.43%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10.26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日修正,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09.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发布,2019.1.1实施); (9)、《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10)、《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36号);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1月31日; (4)、《关于规范现阶段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环发〔2017〕587号,2017年12月29日; (5)、《关于落实<关于规范现阶段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大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9月11日; (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英瀚(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4月; (2)、《关于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决定》,大环评准字【2023】060003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4日; (3)、排污许可登记回执:91210242MA11EC0X93001Z; (4)、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清洗、涂油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限值要求,具体见表1。 表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序号控制项目 排放速率排放浓度1非甲烷总烃10(15m排气筒)120
(2)、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标准,具体见表2 表2厂界及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序号控制项目单位标准值1非甲烷总烃mg/m34.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序号控制项目单位标准值1非甲烷总烃mg/m3监控点 处1h平 均浓度6监控点 处任意 一次浓 度值20(3)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标准限值见表3。
表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4)本项目废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 2 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 表4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控制项目单位标准值1CODmg/L3002SSmg/L3003NH3-Nmg/L304TNmg/L50
(5)、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6)、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工 作的通知》(大环函[2021]46 号)要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种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094t/a 氨氮:0.0094t/a VOCs:0.1768t/a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9 月28日,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研发,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本项目选址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31 号-5,建筑面积5277.29m2,主要建筑为一栋现有二层厂房。新建一条中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柔性线)和一条大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万能线),年产量分别为150 万个/a 和 10 万个/a。 2023年4月,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英瀚(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14日取得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大环评准字【2023】100064号),于2023年11月09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210242MA11EC0X93001Z)本项目具体建设情况见表5。 表5 建设情况表 序号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名称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环评2023年4月,由英瀚(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环评批复2023年6月14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该项目环评批复,批复号“大环评准字【2023】100064号”。 4施工、竣工及调试时间2023.7、2024.5、2024.75本次验收项目建设规模一条中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柔性线)和一条大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万能线),年产量分别为150 万个/a 和 10 万个/a6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现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2、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31号-5, 其周围环境概况如下::项目西北侧为爱沃特玛铪(大连)有限公司,东北侧为山本精密,西南侧为 滨港路,东南侧为空厂房。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周围环境分布图见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 项目位置及周围环境分布图
图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施见表6。 设备名称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化情况型号数量型号数量1无心贯穿磨床WM-2502无心贯穿磨床2无变化2双端面磨床MKY76602双端面磨床2无变化3无心切入磨床3MA256A4无心切入磨床4无变化4超精磨床AJS766A2超精磨床2无变化5硬度筛选机BKNFX-01C H1硬度筛选机1无变化6清洗机AMG60-QX1清洗机1无变化7CCD 视觉检 测设备CT2060CRB1CCD 视觉检 测设备1无变化8ET 无损检测 设备BKN-ET-081ET 无损检测 设备1无变化9UT 无损检测 设备CT2060CRB1UT 无损检测 设备1无变化12检测机AMG60-CL1检测机1无变化13涂油机AMG60-TY1涂油机1无变化14自动装盒机AMG60-ZH1自动装盒机1无变化15超精上下料设 备 -1超精上下料设 备1无变化16缓存机AMG60-HC4缓存机4无变化17自动提升机-1自动提升机1无变化18粗硬车床GS26001粗硬车床1无变化19粗硬车床MIKROTUR N 1002粗硬车床2无变化20 超精磨床SupfinaRollerFlex778/11 超精磨床1无变化21清洗机QX1801清洗机1无变化22ET 无损检测 设备BKNET-SCA N1ET 无损检测 设备1无变化23UT 无损检测 设备ECHOGRAP H1170E1UT 无损检测 设备1无变化24三坐标测量分 组机TIGO SF1三坐标测量分 组机1无变化25涂油机TY1801涂油机1无变化26机器人R-200iC4机器人4无变化27自动循环过滤 系统BMX- 120m3/ BCJ-30m32自动循环过滤 系统2无变化28空压机GA55VSD+F F/GA55FF2空压机2无变化29冷却塔SMT-0713-05 K1冷却塔1无变化30 起重设备0.5t、2.8t、2t、 1t 、2t5 起重设备5无变化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变动情况详见下表7。 因素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原因界定性质新建新建--无变动规模新建一条中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柔性线)和一条大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万能线),年产量分别为150 万个/a 和 10 万个/a。同环评及批复--无变动地点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 31 号-5同环批及批复--无变动生产工艺粗磨→精磨→终磨→清洗→检测→涂油粗硬车→精硬车→超精车→清洗→检测→涂油 同环批及批复--无变动环境保护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同环批及批复--无变动废气湿式机械加工废气经油雾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逸散;涂油废气、清洗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同环批及批复 -- 无变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等主要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各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进行隔声同环批及批复--无变动固体废物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暂存于一般固废存放区内,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产业废弃物处理厂处置;同环批及批复--无变动由上表可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因而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
表三
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8。 表8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统计 序号名称设计年用量验收阶段用量存储位置最大存储量1毛坯件1500t/a0.6t/d毛坯件存放区200t2金属防锈油FX-611F0.4t/a0.2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 0.4t3切削液RE-03WQ2t/a0.8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2t4切削液HYSOL SL35XBB0.4t/a2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0.4t5切削油Honilo9810.8t/a4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0.8t6清洗剂WD-3300.4t/a2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0.4t7切削油RE-357t/a3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7t8液压油RH-020.4t/a2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0.4t9润滑油DTE0.6t/a2.5kg/d二楼油类临时存放区0.6t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工艺流程简述 ①柔性线工艺流程 柔性线滚动体毛坯进入车间后,由自动上料机进入柔性线加工,设备分别由一二楼自动 化线连接。根据磨床精度不同,依次经过粗磨、精磨、终磨进行磨削,其中粗磨和精磨工序 包括滚道面和端面磨削,终磨工序主要针对滚道面进行精细磨削,磨削过程产生磨泥,其中 磨泥主要成分为砂轮碎屑及金属碎屑,并混合切削液,切削液进入循环过滤系统循环使用。 磨削结束后进入清洗工序,清洗机密闭操作,采用清洗剂喷淋清洗,产生废清洗液。经过各类物理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最终经过涂油机自动涂油操作后即可装盒出厂。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图见图4。
图 4 本项目柔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②万能线工艺流程 万能线滚动体毛坯进入车间后,由自动上料机进入万能线加工,各设备之间由 5 台机器 人相连。根据车床精度不同,一次经过粗硬车、精硬车、超精车进行车削,车削过程产生磨泥(铁屑),其中磨泥主要成分为金属碎屑,并混合切削油,切削油进入循环过滤系统循环 使用。磨削结束后进入清洗工序,清洗机密闭操作,采用清洗剂喷淋清洗,产生废清洗液。 经过各类物理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最终经过涂油机自动涂油操作后即可装盒出厂。工艺流程图见图5:
图5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湿式加工、清洗、涂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2、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废水。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废清洗液、废防锈油、磨泥、废滤芯、废机油、空压机废液、废油桶。
|
表四
表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生产中要加强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处理效果,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关于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决定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大环评准字【2023】100064号 2023年5月31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我局于2023年5月31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项目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保税区爱港路31号-5,拟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厂区内现有二层厂房中,建筑面积为5277.29m*,新建一条中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柔性线)和一条大型轴承滚动体生产线(万能线),年产量分别为150万个/a和10万个/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批准《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1、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你(单位)取得本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实施本决定批准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履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义务。 3、《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4、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5、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1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你(单位)取得本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实施本决定批准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履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义务。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对照环评报告表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登记编号:91210242MA11EC0X93001Z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
表六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委托北方水资源(大连)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废气、废水和噪声进行监测(报告编号:北方水资源(2024) 第080704号),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表12。 表12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测试项目分析方法检出限主要仪器样品状态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JJWY-050-02——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0.07mg/m3气相色谱仪GC7890FJXYJ-013-03气袋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测样 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0.07mg/m3气相色谱仪GC7890FJXYJ-013-03气袋废水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4 mg/L50mL滴定管8071微浑液态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1-19894 mg/L电子天平 CP214JJFZ-018-02总氮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0.05mg/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NJJCG-032-02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0.025 mg/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NJJCG-032-01
验收监测采样和分析人员均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浓度和流量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测,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执行。 (1)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控制结果 非甲烷总烃的分析质控措施主要为全程序空白,质控结果见表13。 表13 非甲烷总烃的质控结果 检测项目名称实验室空白测定值单位标准要求质控结果评价非甲烷总烃G0814<0.07mg/m3<0.07合格非甲烷总烃G0815<0.07mg/m3<0.07合格非甲烷总烃NG0814<0.07mg/m3<0.07合格非甲烷总烃NG0815<0.07mg/m3<0.07合格
(2)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的质量控制结果 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的质控结果见表14。 表14 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的质控结果 参 数项 目实测值标准样品值单位质控结果评价氨氮33.833.933.0±1.5mg/L合格总氮4.344.274.37±0.20mg/L合格化学需氧量102103105±5mg/L合格
人员资质:参加本次环境监测的现场采样人员均经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监测仪器:本次监测所用全部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校准、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仪器在使用前后均进行校准,数据符合标准。 本次噪声监测校准结果见表15。 表15 噪声校准结果 参数 项目仪器名称校准仪器校准器声级值测量前校准值测量后校准值准许误差范围质控结果评价噪声2024.08.13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JJWY-050-02声级校准器WY-00594.0dB93.6dB93.7dB≤0.5dB合格噪声2024.08.14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JJWY-050-02声级校准器WY-00594.0dB93.8dB93.8dB≤0.5dB合格
|
表七
验收监测内容: (1)、有组织废气 本次验收有组织大气污染源监测共设2个监测点位,分别为排气筒DA001、DA002,具体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表16。 表16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表 点位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备注1DA001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3次--2DA002非甲烷总烃--
(2)、无组织废气 本次验收无组织大气污染源监测共设5个监测点位,厂区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位,厂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表17。 表17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表 点位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备注1上风向非甲烷总烃连续2天,每天3次--2下方向13下方向24下方向35厂房开口处非甲烷总烃连续2天,每天3次--2、噪声 本项目噪声共设4个监测点位,分别位于项目所在厂区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具体监测内容详见表18。 表18 噪声监测内容表 点位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东侧厂界外1mLeq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2#南侧厂界外1m▲3#西侧厂界外1m▲4#北侧厂界外1m*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监测夜间噪声 3、废水 本项目对废水排放口进行检测,具体监测内容详见表19 表19 废水监测内容表 监测项目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废水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4次/天,检测2天
|
表2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点 位名称 | DA001 | 燃料类型 | —— | 排气筒高度(m) | 15 | |||
检测 项目 | 采样日期 | 标干烟 气流量 (m3/h) | 含氧量 (%) | 样品编号 | 实测 浓度 (mg/m3) | 折算 浓度 (mg/m3) | 排放 速率 (kg/h) | 备注 |
非甲烷总烃 | 2024.08.13 | 2317 | —— | G24080704-1-1-1 | 1.19 | —— | 2.76×10-3 | 第一次 |
非甲烷总烃 | 2361 | —— | G24080704-1-2-1 | 1.33 | —— | 3.14×10-3 | 第二次 | |
非甲烷总烃 | 2281 | —— | G24080704-1-3-1 | 1.43 | —— | 3.26×10-3 | 第三次 | |
非甲烷总烃 | 2024.08.14 | 2346 | —— | G24080704-1-4-1 | 1.59 | —— | 3.73×10-3 | 第一次 |
非甲烷总烃 | 2340 | —— | G24080704-1-5-1 | 1.56 | —— | 3.65×10-3 | 第二次 | |
非甲烷总烃 | 2340 | —— | G24080704-1-6-1 | 1.64 | —— | 3.84×10-3 | 第三次 | |
采样点 位名称 | DA002 | 燃料类型 | —— | 排气筒高度(m) | 15 | |||
检测 项目 | 采样日期 | 标干烟 气流量 (m3/h) | 含氧量 (%) | 样品编号 | 实测 浓度 (mg/m3) | 折算 浓度 (mg/m3) | 排放 速率 (kg/h) | 备注 |
非甲烷总烃 | 2024.08.13 | 2124 | —— | G24080704-2-1-1 | 1.03 | —— | 2.19×10-3 | 第一次 |
非甲烷总烃 | 2111 | —— | G24080704-2-2-1 | 0.97 | —— | 2.05×10-3 | 第二次 | |
非甲烷总烃 | 2126 | —— | G24080704-2-3-1 | 1.09 | —— | 2.32×10-3 | 第三次 | |
非甲烷总烃 | 2024.08.14 | 2111 | —— | G24080704-2-4-1 | 1.04 | —— | 2.20×10-3 | 第一次 |
非甲烷总烃 | 2120 | —— | G24080704-2-5-1 | 0.96 | —— | 2.04×10-3 | 第二次 | |
非甲烷总烃 | 2128 | —— | G24080704-2-6-1 | 0.95 | —— | 2.02×10-3 | 第三次 |
表2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采样点位 | 样品编号 | 检测结果 | 单位 | 备注 |
非甲烷总烃 | 2024.08.13 | 上风向 | NG24080704-1-1-1 | 0.27 | mg/m3 | 第一次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1-1 | 0.47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1-1 | 0.49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1-1 | 0.50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1-1 | 0.70 | mg/m3 | |||
上风向 | NG24080704-1-2-1 | 0.23 | mg/m3 | 第二次 |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2-1 | 0.53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2-1 | 0.44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2-1 | 0.46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2-1 | 0.68 | mg/m3 | |||
上风向 | NG24080704-1-3-1 | 0.22 | mg/m3 |
第三次 |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3-1 | 0.50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3-1 | 0.48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3-1 | 0.48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3-1 | 0.75 | mg/m3 | |||
2024.08.14 | 上风向 | NG24080704-1-4-1 | 0.29 | mg/m3 | 第一次 |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4-1 | 0.45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4-1 | 0.47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4-1 | 0.45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4-1 | 0.75 | mg/m3 | |||
上风向 | NG24080704-1-5-1 | 0.27 | mg/m3 | 第二次 |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5-1 | 0.43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5-1 | 0.45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5-1 | 0.55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5-1 | 0.70 | mg/m3 | |||
上风向 | NG24080704-1-6-1 | 0.24 | mg/m3 | 第三次 | ||
下风向1# | NG24080704-2-6-1 | 0.54 | mg/m3 | |||
下风向2# | NG24080704-3-6-1 | 0.44 | mg/m3 | |||
下风向3# | NG24080704-4-6-1 | 0.47 | mg/m3 | |||
厂内 | NG24080704-5-6-1 | 0.69 | mg/m3 |
2、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23。 表23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测试日期测试时间点位编号测试点位测量值Leq背景值Leq测试结果Leq单位2024.08.1308:49-08:54N24080704-1-1厂界东54.6——55dB(A)08:56-09:01N24080704-2-1厂界南55.4——55dB(A)09:03-09:08N24080704-3-1厂界西56.0——56dB(A)09:10-09:15N24080704-4-1厂界北55.7——56dB(A)22:11-22:16N24080704-1-2厂界东52.2——52dB(A)22:19-22:24N24080704-2-2厂界南51.2——51dB(A)22:25-22:30N24080704-3-2厂界西49.7——50dB(A)22:34-22:39N24080704-4-2厂界北49.5——50dB(A)2024.08.1408:57-09:02N24080704-1-3厂界东58.1——58dB(A)09:06-09:11N24080704-2-3厂界南61.0——61dB(A)09:17-09:22N24080704-3-3厂界西58.0——58dB(A)09:26-09:31N24080704-4-3厂界北56.7——57dB(A)22:00-22:05N24080704-1-4厂界东51.6——52dB(A)22:08-22:13N24080704-2-4厂界南52.9——53dB(A)22:18-22:23N24080704-3-4厂界西52.3——52dB(A)22:26-22:31N24080704-4-4厂界北51.2——51dB(A)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24。 表24 废水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采样时间样品编号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备注废水排放口2024.08.13W24080704-1-1-1悬浮物21mg/L第一次W24080704-1-1-2化学需氧量55mg/L总氮24.2mg/L氨氮3.22mg/LW24080704-1-2-1悬浮物20mg/L第二次W24080704-1-2-2化学需氧量64mg/L总氮23.4mg/L氨氮3.13mg/LW24080704-1-3-1悬浮物22mg/L第三次W24080704-1-3-2化学需氧量78mg/L总氮23.7mg/L氨氮3.67mg/LW24080704-1-4-1悬浮物23mg/L第四次W24080704-1-4-2化学需氧量56mg/L总氮24.1mg/L氨氮3.59mg/L2024.08.14W24080704-1-5-1悬浮物20mg/L第一次W24080704-1-5-2化学需氧量73mg/L总氮23.8mg/L氨氮1.74mg/LW24080704-1-6-1悬浮物21mg/L第二次W24080704-1-6-2化学需氧量64mg/L总氮23.3mg/L氨氮2.51mg/LW24080704-1-7-1悬浮物24mg/L第三次W24080704-1-7-2化学需氧量67mg/L总氮23.0mg/L氨氮3.03mg/LW24080704-1-8-1悬浮物22mg/L第四次W24080704-1-8-2化学需氧量76mg/L总氮22.8mg/L氨氮2.78mg/L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定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定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磨泥、废滤芯、废机油、废清洗液、废防锈油、空压机废液、废油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产业废弃物处理厂处置。 5、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行业类别属于“C3451滚动轴承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应进行登记管理,企业于2023年11月09日完成排污许可申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210242MA11EC0X93001Z。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计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价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无总量控制指标的计算后不评价,列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测值即可”。本项目应对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污染物排放量 本次验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的方法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监测浓度取最大值,水量按最大排放量计算,计算结果见表25。 表25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影响因素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t/a)*废气、废水DA001非甲烷总烃 0.008DA0020.005废水排放口(DW001)化学需氧量0.024悬浮物0.008总氮0.008氨氮0.001全厂合计非甲烷总烃0.013化学需氧量0.024悬浮物0.008总氮0.008氨氮0.001(2)、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企业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无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分析结果见表26。 表26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类别污染物环评预测值t/a)环评及批复总量指标(t/a)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t/a)验收监测排放量①(t/a)达规模排放总量②(t/a)是否满足废气非甲烷总烃0.17680.1768/0.0130.13满足废水化学需氧量0.0940.094/0.0240.024满足氨氮0.090.09/0.0010.001满足注①:验收监测排放量统计由监测数据计算得出。 注②:达规模排放总量统计按监测工况10%计算得出。 |
表八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爱港路 31 号-5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3451滚动轴承制造 | 建设性质 |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经度121°49′47.421″ 纬度39°2′46.350″ | |||||||||||||
设计生产能力 | 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50万个/a;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0万个/a | 实际生产能力 | 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50万个/a;中型轴承滚动体(柔性线)10万个/a | 环评单位 | 英瀚(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大环评准字【2023】10006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3.7 | 竣工日期 | 2024.5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12210200MB1J3084X1002U | |||||||||||||
验收单位 |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北方水资源(大连)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10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8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80 | 所占比例(%) | 1% | |||||||||||||
实际总投资 | 8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5 | 所占比例(%) | 0.43%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30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088h | |||||||||||||
运营单位 | 大连瀚海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242MA11EC0X93 | 验收时间 | 2024年9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0.024 | / | 0.024 | 0.024 | / | / | / | / | +0.024 | ||||||
氨氮 | / | / | / | 0.001 | / | 0.001 | 0.001 | / | / | / | / | +0.001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0.013 | / | 0.013 | 0.013 | / | / | / | / | +0.0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